施工单位采购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及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防产品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并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重点查验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市场准入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
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3)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4)非消防产品类的管材管件、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材料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2.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器材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电缆电线及其他设备、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二)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是防止使用假冒伪劣的消防管件产品施工、降低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有效手段。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的铭牌标志、产品关键组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一致性程度。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2)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规格型号、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规格型号,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系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件、管材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消防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系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